兩部門修改《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

欄目:行業動態 發布時間:2022-08-18

新華社北京817日電(記者王優玲)記者17日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了解到,《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部分條款于近日修改。修改後的管理辦法規定,全面實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築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築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議。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近日印發通知稱,爲了進一步促進就業,保障建築工人合法權益,兩部門決定修改《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部分條款。

修改後的第八條爲:全面實行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建築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築工人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不符合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應依法訂立用工書面協議。建築企業應對建築工人進行基本安全培訓,並在相關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台上登記,方可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從事與建築作業相關的活動。

此外,將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和第十四條中的勞動合同統一修改爲勞動合同或用工書面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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